1、申請者護照原件(護照有效期6個月以上)
2、兩張半年內的白底彩色照片
3、簽證申請表
4、
護照1-6頁復印件及所有簽證頁復印件
5、申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
在職證明和擔保書,須注明簽證到期后按期離開瑞士
6、在瑞士的邀請人及其配偶需傳真邀請信,護照、居住證復印件給被邀請人,銀行存款清單和工資收入可只發(fā)送至瑞士大使館/瑞士使館
- 瑞士邀請函需用英文、法文、意大利文或德文書寫,注明邀請人及被邀請人雙方的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地址和電話號碼以及被邀請人訪瑞停留時間
- 瑞士居住許可證或瑞士護照的復印件
- 邀請人提供在訪問瑞士期間費用的擔保(在邀請信中注明)
- 邀請人近期銀行證明
- 邀請人收入清單
(邀請人的銀行證明和工資清單可由擔保表代替,邀請人書面申請,簽證處檢查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后,擔保人方可發(fā)給申請人,不予郵寄。此過程較長時間)
7、申請人的商務名片
8、往返機票定單(我方提供)
9、全程酒店定單
10、國際醫(yī)療保險(3萬歐元)
11、申請人銀行存款證明
備注:申請者本人需前往使館面簽,簽證代辦網(wǎng)負責預約、對簽證資料進行審核、代取簽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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